更新时间:2026-01-03 17:15:07
⒈ 犹巷议。
⒈ 犹巷议。参见“巷议”。
引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相刺》:“故触死亡以干主之遇者,忠臣也。犯颜以匡公卿之失者,直士也。鄙人不能巷言面违。”